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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節 · 在職、離職和工傷 · 第 7

不要簽不符合事實的「個人原因主動辭職」或放棄索償書

成本

頂住即場簽字壓力,預留諮詢時間

說人話

公司辭退你,文件就不應寫成你自願辭職。主動離職可能影響 EI。簽字前看清楚你放棄甚麼。

收益

自願離職而沒有 EI 法例認可的正當理由,通常不能領普通失業福利。是否有正當理由由 Service Canada 按實際情況判斷,不只看僱主怎樣填表

證據等級

B

來源

Canada. Employment Insurance and voluntarily leaving. https://www.canada.ca/en/employment-social-development/programs/ei/ei-list/quit-job.html

備註

不要把「公司說沒資格」當作正式決定。離職原因、申訴和補償各自留證;自行辭職前先核對可行替代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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