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用戶上來賣東西,平台就要核驗登記、報送資訊、留存三年
成本
不花錢。要在後台做賣家的資質核驗,還要建一份登記檔案。每個季度報一次涉稅資訊,交易數據留三年。難在它是常年的事,不是辦一次就完
說人話
讓別人上你的平台賣東西,你就要先核賣家的身份、地址、聯繫方式和許可證,再登記建檔。建完檔,至少每六個月回頭再核一次。賣家是誰要報給市場監管,納稅的情況每季度報給稅務。商品和交易記錄留三年。漏做一項,先責令改正,不改罰 2 萬到 10 萬元。
收益
法律對平台有一段要求。原話是「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繫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資訊,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驗更新」。也就是賣家進場前要交身份、地址、聯繫方式和他該辦的許可證。你要核一遍,登記建檔,之後隔一段時間還要回頭再核一次。「定期」是多久?部門規章說得更細,「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你還要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資訊。稅務那邊也要報,原話是「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資訊和與納稅有關的資訊」。一句話,賣家是誰報給市場監管,賣家的身份和納稅情況報給稅務。商品和服務資訊、交易資訊「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於三年」,從一筆交易做完那天算起,數據至少留三年。上面任何一項沒做到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罰 2 萬到 10 萬元。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再罰 10 萬到 50 萬元。涉稅資訊要「於季度終了的次月內」報送,也就是每個季度結束後的下一個月裏報掉。沒按期報的,罰則一樣(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8). 電子商務法(第十、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一、八十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2c909fdd678bf17901678bf8af050b81 ; 市場監管總局 (2021).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 37 號,第八、二十四、二十五、三十一條).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02020.htm ; 國務院 (2025). 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國務院令第 810 號,第二、三、四、十條). 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146/202507/content_7030983.html ; 國家稅務總局 (2025). 關於互聯網平台企業報送涉稅資訊有關事項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 2025 年第 15 號).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6/content_7029727.htm
備註
賣家自己也要去辦市場主體登記。法律列了幾種不用辦的:「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零星小額」有個具體數,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定的是年交易額 10 萬元。平台這邊還有兩件事要做:把已登記和未登記的賣家分別標出來,以及不許刪消費者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