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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節 · 十八歲之後有哪幾條路 · 第 14

想出國打工,先查這家公司有沒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它不得向你收押金

成本

不花錢。出發前花十幾分鐘核一下公司資質,再把兩份合同看完。

說人話

出國打工這件事,法律管的不是你,是組織你出去的那家公司。只有拿到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又辦了登記的企業才能幹這個。聽到「先辦旅遊簽過去再轉工簽」,這句話本身就說明對方在違法。公司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你收押金,或者要你拿財產做擔保。

收益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第五條: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經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經營資格。這個經營資格就是那張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沒有它就不能組織人出國做事。第七條:經營資格證書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並通報中國駐外使館、領館。這一條還寫着「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並辦理登記,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商務、旅遊、留學等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第九條:企業應當自登記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在指定銀行繳存「不低於 300 萬元人民幣的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繳存名單向社會公布。第十條:備用金用於支付企業拒絕承擔或者無力承擔的應退服務費、勞動報酬和依法賠償的損失。它還用於「因發生突發事件,勞務人員回國或者接受緊急救助所需費用」。第十一條:不得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從事與賭博、色情活動相關的工作。第十二條:沒安排培訓的不得組織出國。第十三條:應當為勞務人員購買在國外工作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第二十一、二十三條:須與國外僱主、與勞務人員分別訂立書面合同,沒訂立的不得組織出國。第二十五條:「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勞務人員收取押金或者要求勞務人員提供財產擔保」。第二十六條:合同訂立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第二十九條:勞務人員實際權益與合同不符的,企業應當協助索賠;沒得到應有賠償的,有權要求企業承擔賠償責任。第三十一條:有關國家或者地區安全狀況難以保障人身安全的,企業不得組織勞務人員前往。第三十七條:商務主管部門建立不良信用記錄和公告制度。罰則在後面幾條。第三十九條:沒資格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查處取締,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條:以商務、旅遊、留學名義組織出國、出藉資格、組織從事賭博色情相關工作的,吊銷經營資格證書。第四十三條:沒簽合同、或者隱瞞資訊、提供虛假資訊組織出國的,罰 10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還要對主要負責人罰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國務院 (2012).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20 號,第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三十七、三十九、四十、四十三條).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2-06/11/content_1091.htm

備註

這條講的是正規路子怎麼走。合規的流程是這樣。公司先和國外僱主簽書面勞務合作合同,再和你簽書面服務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合同要寫明工作內容、期限、報酬、工時、休假、社保和人身安全風險。簽完 10 個工作日內,公司要報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公司還必須安排你接受技能、安全防範、外語和當地法律風俗的培訓。公司必須給你買境外工作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方不讓看合同、要押金、催你先走後補手續,就是這條要攔的那種公司。境外高薪招聘騙局、電詐園區那一面在第 21 節第 5 條,出發前要查的安全提醒和 12308(TODO: localization) 在第 21 節,不重複。條例沒給出去做事的人設學歷或年齡門檻,門檻在公司的資質上,也在做事所在國給不給許可上。公司只能跟那個國家批准過的企業或機構簽合同,不能跟國外的個人簽。備用金不是你能隨便取的錢,是公司賴賬時由主管部門動用的兜底。所以真出事還得先向商務主管部門投訴,第二十條給了你這個投訴權。往同一個國家或地區派超過 100 人的,要安排隨行的管理人員並報使領館備案。人少的項目沒有這層保障,更要自己留好合同和轉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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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541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