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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節 · 不要浪費錢 · 第 33

手串、玉石、名表、潮玩按「花掉的錢」算賬,不按「存下的錢」算

成本

不花錢。只是別把「以後能升值」算進你買它的理由裏。難的是忍住不為「保值」加預算。

說人話

這類東西你買下的那一刻,價錢裏就先扣掉了一截稅。不含增值稅每隻 1 萬元及以上的手錶,按「高檔手錶」征 20% 消費稅。金銀鉑金首飾和鑽石征 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征 10%。增值稅還在這之外。這筆錢轉手賣給下一個人的時候拿不回來。真喜歡就當消費買,別算成理財。

收益

先看買入這一頭。《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定的稅率是這樣的。「高檔手錶」20%。「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裏,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 5%。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 10%。「高檔手錶」的口徑是「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隻在 10000 元(含)以上的各類手錶」。再看變現這一頭,依據是《典當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典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6 個月。第三十七條講的是當金利率,也就是典當行借給你那筆錢的利息。這個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 6 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和典當期限折算。利息不得預扣,也就是不能從給你的錢裏先扣走。第三十八條講的是動產質押典當,也就是把手錶玉石這類東西押過去。這種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不得超過當金的 42‰。也就是每月另收的綜合費用,不超過借款額的 4.2%。房地產抵押是 27‰,財產權利質押是 24‰。第四十條:期限到了以後 5 日內既不贖當也不續當,就算絕當,東西不再等你來贖。第四十三條:估價金額 3 萬元以上的絕當物,可以委託拍賣。拍賣收入要先扣掉拍賣費用和當金本息。剩下的退還給當戶,不夠的部分還要向當戶追索(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國務院 (2008).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539 號,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11/14/content_1795.htm;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06). 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 號).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06zcfb/200805/t20080524_34758.htm;商務部、公安部 (2005). 典當管理辦法(2005 年第 8 號令,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十三條).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93074.htm

備註

押給典當行的那條路要算清楚:每月的綜合費用上限是借款額的 42‰,一年就是借款額的五成左右,借款的利息還要另算。這個「一年五成」是拿月費率直接乘 12 算的粗賬,用來看個量級,不是精確的一年利率。稅率和費率都是明文寫着的數字。但「這類東西長期能不能升值」沒有可以引用的官方統計,本書不做預測,也不點評任何品類。這一條要攔的,只是把消費當投資的那部分理由:喜歡、戴着高興,按消費買沒問題;以「保值」「以後能賣更高」為理由把預算加上去,才是虧錢的地方。黃金也分兩頭:按克重買賣的投資性金條,和按件賣的首飾不是一回事。首飾的價錢裏含設計費和工費,回收的時候通常不算這部分。二手平台上的掛牌價不是成交價,別當行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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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135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