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用手機充值打賞,八歲以上的大額支出未經家長追認可以主張退
成本
不花錢。要花時間收集證據、跟平台交涉,平台通常先拒絕、後退款。談不攏就只能起訴,那是幾個月起步的事,律師費要自己出。所以先把材料備齊,走平台和 12315(TODO: localization) 更划算。難的是孩子不肯說,你得耐着性子問清楚。
說人話
八歲以上的孩子花的錢,只要金額和他的年齡、智力明顯不相稱,家長既不同意也不認這筆賬,這筆交易就是無效的,可以要求退。不滿八歲的孩子,本來就不能自己做主花錢。家長一直不表態,法律上就算作不認這筆賬。
收益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意思是他只能自己做和年齡、智力相稱的事。和他年齡、智力不相稱的民事法律行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才有效,也就是要家長事先點頭,或者事後認賬。不滿八周歲的孩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自己做不了主,他的事由法定代理人代他辦。法定代理人沒有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也就是家長一直不吭聲,就算作不認這筆賬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 (2020). 民法典. 最高人民檢察院轉載全文.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備註
關鍵在舉證,也就是你要拿出證據,證明操作手機的是孩子,不是你。有用的材料有這幾樣:充值時間集中在上課時段或者家長上班時段,設備的使用記錄,孩子的聊天記錄和遊戲記錄,還有孩子本人的說明。「與年齡智力相適應」沒有統一的金額線,幾十元的遊戲皮膚和幾萬元的打賞不是一回事。事前防住更省力:給支付方式設免密上限,開啟青少年模式,別把支付密碼告訴孩子。你自己衝動打賞充值的那一面,見本節「不給主播打賞、不給遊戲充值、不衝動下單」那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