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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節 · 別把自己搭進去:法律與財產安全 · 第 16

網上不罵人、不造謠、不轉發沒核實的事;被網暴先留證再報警

成本

不花錢。發之前多想十秒。被攻擊時截圖、錄屏,保存鏈接和賬號 ID,先向平台投訴,再報警。難在被罵的時候忍住不回罵。

說人話

公開罵人或者造謠誹謗,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情節嚴重就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判 3 年以下。轉發不免責。反過來,你被網暴時,侮辱誹謗原則上要你自己去法院告,所以截圖、錄屏、存鏈接只能靠你自己。

收益

公然侮辱別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別人的,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多次發送侮辱恐嚇資訊、滋擾糾纏跟蹤、偷拍並散布別人私隱的,同樣這麼罰。故意散布謠言、把公共秩序攪亂了的,拘留 5 到 10 日。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判 3 年以下。通過網絡誹謗的,受害人取證有困難,可以請法院要求公安協助(全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5). 治安管理處罰法(2025 年修訂,第二十九、五十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全國人大 (1997).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5). 刑法修正案(九)(第十六條,增加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三款).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5_364562.shtml;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5).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四十六條新增第三款). 國家信訪局轉載全文 https://www.gjxfj.gov.cn/gjxfj/fgwj/flfg/webinfo/2017/03/1601761496614423.htm

備註

侮辱、誹謗這兩個罪原則上「告訴的才處理」,就是得你自己去法院告。公安一般不主動立案,證據只能靠自己攢。但有兩個口子別漏掉。一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種公安可以直接辦(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二是在網上被誹謗、自己取證確實有困難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幫着調查(同一條第三款,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轉發了照樣要擔責,明知是假的還往外傳,同樣算「捏造事實」。自己被網暴之後怎麼處置,見本節第 37 條(被網暴了先固證再挑路)。侮辱誹謗的條號由舊法第四十二條改成了新法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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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199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