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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節 · 別把自己搭進去:法律與財產安全 · 第 33

被人捏造事實舉報,可以要求追究:夠治安處罰的拘留 5 日起,夠罪的判 3 年以下

成本

不花錢。去公安機關報案,說明對方是捏造的。難在拿出東西證明他是故意編的。

說人話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別人,想讓他被追究刑責或者被治安處罰,本身就是違法。這種要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夠得上犯罪的是誣告陷害罪,判 3 年以下。但記錯了、告錯了不算,要追究對方,你得證明他是有意誣陷。

收益

《治安管理處罰法》(2025 年 6 月 27 日修訂,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五十條管的是誣告。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要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管的是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從重是指在同一檔刑罰裏往重裏判。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也就是記錯了、告錯了不按這兩款追究(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5). 治安管理處罰法(2025 年修訂,第五十條). https://gaj.beijing.gov.cn/wsgs/2024zcwj/zcfg/202506/t20250630_4134266.html(北京市公安局轉載全文);全國人大 (1997).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備註

要追究對方,需要證明的是「捏造事實」加「有意誣陷」,而不是「我沒做過」。這兩件事的舉證難度差很遠,別把追究當成必然的結果。全國範圍內沒有公開的誣告立案與處理統計,本書查不到,因此不寫發生率,也不寫性別分布。自己這一側的舉證和救濟,見本節第 34、35 條(證據不足應判無罪、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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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216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