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銀行卡、手機卡、支付賬號借給任何人,「跑分」不是兼職
成本
不花錢。有人說「借卡走個賬,給你幾百塊」,拒絕就行。
說人話
把銀行卡、手機卡、支付賬號租給、借給、賣給別人,這件事本身就違法。罰違法所得的 1 到 10 倍,沒有所得的最高罰 20 萬元,情節嚴重的拘留 15 日,還會被記入信用記錄、限制賬戶功能。要是明知對方拿去犯罪還幫着收錢轉錢,就是幫信罪,判 3 年以下。
收益
出租、出借、買賣電話卡、銀行賬戶、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這件事本身就是違法。沒收違法所得,再罰違法所得的 1 到 10 倍。沒有違法所得的,最高罰 20 萬元。情節嚴重的,拘留 15 日以下。還可能被記入信用記錄、限制賬戶功能、停掉非櫃面業務,也就是除了去櫃臺,別的渠道都辦不了。明知別人用網絡實施犯罪,還給他提供支付結算這類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判 3 年以下並處罰金(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2).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四十四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209/t20220902_575631.shtml;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5).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條,即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5_364562.shtml
備註
說「我不知道他拿卡去幹甚麼」擋不住。辦案時會從外在情形反推你知不知情:收過好處費、流水明顯不正常,都可能算你知道。卡被人用來收贓款的,就算你最後不構成犯罪,賬戶也會被凍結,本人也會被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