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不借人,不用別人的身份證,也不拿別人的證件登記、開卡、買票
成本
不花錢。有人開口借,拒絕就行。要給影印件的,在影印件上寫明這份只用在哪件事上。
說人話
把身份證出租、出借、轉讓給別人,警告並罰 200 元以下。冒用別人的身份證,或者用騙領來的身份證,罰 200 到 1000 元,或者拘留 10 日以內。在必須實名的場合用假證件或者別人的證件,情節嚴重的判拘役或者管制。用別人的證件買火車票、住店,就屬於這類場合。
收益
把自己的居民身份證出租、出借、轉讓給別人的,警告並罰 200 元以下。冒用別人的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來的身份證,罰 200 到 1000 元,或者拘留 10 日以下。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的,也是這一檔。有些場合按國家規定必須出示身份證明。在這些場合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別人的證件,情節嚴重的就要判刑。證件包括身份證、護照、社保卡、駕駛證等。刑罰是拘役(短期關押)或者管制(不關押但行動受限)。還要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也就是判刑的同時罰錢,也可能只罰錢(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1). 居民身份證法(2011 年修正,第十六、十七條). 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fl/203777/index.html(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轉載);全國人大 (2020). 刑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fl/11033925/index.html
備註
身份證借出去,可能被拿去註冊公司、辦銀行卡。這兩樣的後果見第 8 節第 28、8 條(別當掛名法人、不把銀行卡借給人)。用別人的身份證買火車票、住店,屬於法條說的「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本條沒有找到官方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