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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節 · 普通人容易踩的法律紅線 · 第 18

對方不滿 14 歲就不能發生關係,「她同意」不是理由

成本

不花錢。對方的年齡不確定,就不要發生關係。

說人話

對方不滿 14 歲,不管她同不同意,都按強姦罪處理,還要從重,基本刑期是 3 到 10 年。對方不滿 12 歲的,一律認定你「應當知道」。12 到 14 歲的,只要從身體發育、說話舉止、穿着能看出可能是幼女,你還下手,就認定你「明知」。「確實不知道」這個例外,把握得很嚴。

收益

和不滿 14 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按強姦罪處理並從重處罰,基礎刑期 3 到 10 年。最高法的口徑是這樣:用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的,不管知不知道對方是幼女,都定強姦罪。沒用強制手段的,對不滿 12 周歲的一律認定「應當知道」。12 到 14 周歲的,從身體發育、言談舉止、衣着等能看出可能是幼女,還下手的,認定為「明知」。「確實不知道」這個例外把握得很嚴(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 (2020). 刑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第二百三十六條). 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fl/11033925/index.html;最高人民法院 (2015). 關於「與十四周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係是否要明知才構成犯罪」的答覆. https://www.court.gov.cn/hudong/xiangqing/13363.html

備註

兩高兩部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原文,以及最高法 2003 年批覆的頁面,本節寫作時都打不開。所以「明知」的認定標準,引的是最高法官網上的答覆。法條裏的用語是「幼女」。本條不區分動手的人是男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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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241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