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少一個腎沒甚麼」換錢:剩下那個要替兩個做事,賣過腎的人事後 86% 說身體變差
成本
不花錢。只是先把這筆賬看清。
說人話
先看最好的情況:層層篩查過、術後有人隨訪的正規捐獻者。美國那份 9.6 萬人的數據裏,捐腎後 15 年走到尿毒症的是每萬人 31 人,同樣健康、同樣夠格捐但沒捐的人是每萬人 4 人。再看賣腎的那一頭:印度 305 個賣過腎的人,平均 6 年後回訪,86% 說身體變差,四分之三還欠着債。正規捐獻的人有篩查、有複查,賣腎的人這些都沒有。
收益
美國把 96,217 名活體捐腎者和 20,024 名條件相當的健康未捐者作了比較。後者來自 NHANES III,也就是美國全國健康與營養調查。再看捐後 15 年走到尿毒症的估計風險。捐獻者為每萬人 30.8 人,可信範圍 95% CI 24.3–38.5。健康未捐者為每萬人 3.9 人,可信範圍 95% CI 0.8–8.9,P<0.001。尿毒症的學名是終末期腎病 ESRD,到了這一步得靠透析或移植維持。估計一輩子走到 ESRD 的風險:捐獻者每萬人 90 人,未經篩查的一般人群每萬人 326 人,健康未捐者每萬人 14 人。挪威也做過一次比較。一邊是 1901 名捐腎者,中位隨訪 15.1 年。另一邊是 32,621 名符合捐獻條件的對照,中位隨訪 24.9 年。捐腎者的全因死亡高約三成(HR 1.30,95% CI 1.11–1.52)。心血管死亡高約四成(HR 1.40,1.03–1.91)。走到 ESRD 高十倍上下(HR 11.38,4.37–29.6)。這批捐獻者的 ESRD 總發生率為每百萬人 302 例。美國另有 3698 名捐腎者,其中 11 人發生 ESRD,相當於每百萬人觀察一年裏 180 例,同期一般人群是 268 例。這批人裏有 255 人在捐後平均 12.2±9.2 年回來複查。其中 85.5% 的腎濾過功能 GFR ≥ 60 ml/min/1.73 m²。60 是臨床正常下限。32.1% 有高血壓。12.7% 有蛋白尿,也就是尿裏漏出蛋白。印度金奈調查了 305 名賣腎者,平均在賣腎 6 年後接受調查:96% 為還債而賣,平均拿到 1070 美元。切腎後家庭平均收入下降三分之一(P<0.001),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數增加,四分之三在調查時仍負債。86% 報告健康狀況較切腎前變差,79% 不建議他人賣腎
證據等級
A
來源
Muzaale AD, Massie AB, Wang MC, Montgomery RA, McBride MA, Wainright JL, Segev DL (2014). Risk of end-stage renal disease following live kidney donation. JAMA, 311(6), 579-586. https://doi.org/10.1001/jama.2013.285141;Mjøen G, Hallan S, Hartmann A, et al. (2014). Long-term risks for kidney donors. Kidney International, 86(1), 162-167. https://doi.org/10.1038/ki.2013.460;Ibrahim HN, Foley R, Tan L, et al. (2009). Long-term consequences of kidney donation.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360(5), 459-469. https://doi.org/10.1056/NEJMoa0804883;Goyal M, Mehta RL, Schneiderman LJ, Sehgal AR (2002). Economic and health consequences of selling a kidney in India. JAMA, 288(13), 1589-1593. https://doi.org/10.1001/jama.288.13.1589
備註
爭議:Ibrahim 那項拿普通人當比較對象,結論是捐腎者的存活、以及走到尿毒症(ESRD)的風險,都和普通人相仿。Muzaale 和 Mjøen 把比較對象換成「同樣健康、同樣夠格捐腎」的人之後,風險就明顯高出來。分歧在拿誰來比,不在捐獻者身上。三項研究都同意絕對風險不大(15 年 30.8/萬,即一萬人裏 30.8 個)。所以這條的重點不是「捐腎很危險」,而是兩件事。一是剩下那個腎確實在付代價,高血壓和蛋白尿的比例擺在那裏。二是這些數字全都出自術前經過篩查、術後有人複查、出事能回醫院的人群,黑市賣腎這三樣一樣都沒有,印度那份回訪給出的是另一種結局。原始研究只給到自述健康變差、蛋白尿、高血壓和尿毒症發生率,沒有「多少人臥床」這類數字,這裏不替它補。合法捐獻的親屬限制、罰款與刑責見第 9 節第 22 條(不賣自己的器官)。已經要透析的,跨省直接結算和長期用藥見第 16 節第 1、2 條(藥按醫囑吃滿、門診慢特病異地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