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章節目錄

10 節 · 戀愛和結婚劃不划算 · 第 13

領證只要身份證加一份簽字聲明,不用戶口簿,不收錢,當場發證

成本

不花錢。兩個人都要親自到場。辦完通常幾十分鐘。

說人話

2025 年 5 月起領證只要兩樣東西:本人身份證,加一份簽字聲明。聲明裏寫明本人沒有配偶,和對方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戶口簿不用帶,也不用回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登記一分錢不收,符合條件當場發證。

收益

2025 年 5 月 10 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記條例,改了內地居民結婚要交的材料。條文寫的是只需出具兩樣東西:「(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戶口簿不再是必需材料。登記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則確定的鄉(鎮)人民政府」。舊條例裏「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已經取消。條例還寫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以及「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證據等級

A

來源

國務院 (2025). 婚姻登記條例(國令第 804 號,第二、六、八、十條).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4/content_7017752.htm

備註

登記機關不給辦的只有四種情況:沒到法定結婚年齡,不是雙方完全自願,一方或雙方已經有配偶,兩人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可能收費的只有照相、影印這類周邊服務。登記本身一分錢不收,遇到「工本費」「加急費」直接拒絕並投訴。離婚登記的 30 天冷靜期見本節退出成本那條

查看本條簡體原文

全書第 258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