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明確拒絕之後就停下,繼續糾纏是治安違法,不是「誠意」
成本
不花錢,也不花時間。難在忍住:不再發消息,不再去等人。
說人話
對方明確說了拒絕,你還發消息、還去等人,2026 年 1 月起就是治安違法。可以拘留 5 日以下,或者罰 1000 元以下。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0 日。公安還可以下令禁止你接觸對方,違反了再拘留 5 到 10 日。
收益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把糾纏、跟蹤單列成一項。條文寫的是「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等資訊或者採取滋擾、糾纏、跟蹤等方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這種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這一項還多一層: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責令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禁止接觸被侵害人。違反禁止接觸規定的,再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5 修訂).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最高人民檢察院轉載)
備註
「死追到底會感動對方」沒有任何研究支持,但拘留和禁止接觸令是白紙黑字的。留下的紀錄還會影響考公、考編、政審,還有一部分職業的從業資格。追一個人和騷擾一個人的界線,不看你怎麼想,看對方有沒有明確說過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