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章節目錄

11 節 · 程序員和技術人容易踩的紅線 · 第 8

不在別人的電腦、伺服器、鏡頭上跑自己的程序,公司機器不拿來挖礦

成本

不花錢,也不佔時間

說人話

沒經過允許就控制別人的電腦、伺服器、鏡頭,到 20 台就算情節嚴重,判 3 年以下,特別嚴重的判 3 到 7 年。夠不上犯罪的,也要拘留 5 日以下,還可能罰 5 萬到 50 萬元。對技術人更重的是後面那道附帶後果:受過刑事處罰的,終身不能幹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的關鍵崗位。

收益

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判 3 年以下,並處或單處罰金,特別嚴重的判 3 到 7 年。非法控制 20 台以上就算「情節嚴重」。還夠不上犯罪的,公安沒收違法所得,拘留 5 日以下,並可以罰 5 萬到 50 萬元。情節較重的拘留 5 到 15 日,並可以罰 10 萬到 100 萬元。受過治安處罰的 5 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終身,不得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運營的關鍵崗位。官方案例:李某買來網絡鏡頭的 IP,用軟件控制了 105 台鏡頭窺探私隱,判 3 年緩 5 年、罰 2 萬元。吳某等人把木馬植入手機主板,控制 330 余萬部手機回傳驗證碼,判 2 年到 4 年 6 個月(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 (2020). 刑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 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flfg/fl/11033925/index.html;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1). 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https://ga.sz.gov.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1304363.html;全國人大常委會 (2025). 網絡安全法(2025 年修正,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九、六十六條;2016 年文本為第二十七、六十三條,終身禁業為修正後的第六十六條第三款). https://www.cac.gov.cn/2025-12/29/c_1768735112911946.htm;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2). 山東濱州開發區:辦理一起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案. 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5/t20220518_557113.shtml;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1). 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推進網絡空間治理典型案例(案例六).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1/t20210125_507452.shtml

備註

用公司伺服器挖礦,沒有找到最高檢、最高法公布的案例,這條是按「沒經過允許就控制別人的系統」那條法條寫的。「終身不得從事關鍵崗位」是網絡安全法在罰款、判刑之外附帶的一道後果,對技術人來說比罰款重。

查看本條簡體原文

全書第 270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