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殘疾被拒招、不轉正、少發錢,可以告,但先把過程成本算清
成本
律師費幾千到幾萬元,自己出。一審普通程序 6 個月起,可以延長。證據要自己保存。
說人話
法律禁止在招用、轉正、晉級、評職稱、報酬、社保這些方面歧視殘疾人。你可以向主管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但要先算賬:贏了官司不等於對方替你出律師費。律師費不在法律列的訴訟費用裏面,「敗訴方負擔」那一條不包括它。所以先投訴、先申請法律援助,再考慮訴訟。
收益
《殘疾人保障法》第三條:「禁止基於殘疾的歧視。禁止侮辱、侵害殘疾人。」第三十八條:「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同條還規定,殘疾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殘疾職工的特點提供適當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並根據實際需要對勞動場所、勞動設備和生活設施進行改造。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在職工的招用等方面歧視殘疾人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殘疾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四條:「禁止在就業中歧視殘疾人。」第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在晉職、晉級、評定職稱、報酬、社會保險、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視殘疾職工。《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申請人有材料證明屬於「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律援助機構為老年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無障礙設施設備和服務(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條、第三十八條、第六十四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0816f135f46016f1d134c88132b;國務院 (2007). 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四條、第十三條).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08-03/28/content_6646.htm;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1817b6472a3017b6577820f0061
備註
過程成本必須先算。一審普通程序 6 個月起,可以延長;簡易程序 3 個月。律師費不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列的訴訟費用裏,第二十九條的「敗訴方負擔」不包括律師費。所以先走兩條成本低的路:向人社部門或者殘聯投訴,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同時申請法律援助,第四十二條對殘疾人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取證是最難的一關。面試被拒時,對方很少留下書面理由,能錄音、能留下聊天記錄就留。已經入職的按勞動爭議走仲裁,留證和時效見第 19 節第 8 條(離職前留證)。這條的受益人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