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買「能治好癱瘓、失明、耳聾」的療法和器械
成本
不花錢,是省錢。難在家裏人抱着希望,勸不住。
說人話
廣告法把話說死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的廣告,不許保證療效,不許說治癒率和有效率,不許找人現身說法。所以「三個療程站起來」「多少人已經康復」這類話本身就是違法廣告,不用再研究它講的原理。不是醫療器械的東西,連提治病都不允許。
收益
《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二)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全國,2021 年修正)
證據等級
A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 年修正,第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1817ab231eb017abd6bd860052d
備註
判斷方法只有一條:看它敢不敢把話說滿。正規醫院的康復科不會承諾你幾個療程能站起來。碰到這類宣傳,向 12315(TODO: localization) 或者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保健品那一套話術是同一個路子,見第 6 節第 10 條(保健品)。已經買了想退錢,走網購和預付式消費那條路,見第 5 節第 29 條(網購認平台規則)。這條的受益人是你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