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為了「在周圍人裏往上挪一檔」多花錢換房、換車、換圈子
成本
不花錢。要做的只是在加預算之前多問一句:這筆加價買的是東西本身,還是我在這群人裏的位置。難在周圍人都換了的時候,自己不跟。
說人話
拿收入一樣的人來比,鄰居掙得越多,這個人報告的幸福感越低。而且「鄰居多掙一點」和「自己少掙同樣一點」,對幸福感的打擊是一個量級的。這個效應只出現在學歷和自己相同的鄰居之間,對學歷不同的鄰居基本沒反應,也只出現在常和鄰居來往的人身上。這說明它是「和同類人比」,不是「住在貴地方本身不好」。所以為了搬進一個人人都比你寬裕的地方而多花的那筆錢,買到的是把自己在參照系裏往下挪一檔。同一份數據也顯示,自己和鄰居的收入一起漲,人還是覺得更好過。絕對水平仍然算數,這條要攔的只是為「相對位置」多付的那一部分。
收益
美國全國家庭與住戶調查(NSFH)兩輪迴訪了同一批人。作者把這份數據和本地平均收入對上。本地平均收入(PUMA)是按 1990 年人口普查 5% 抽樣推算出來的。把本人收入和一系列個人特徵都扣掉之後,結果是:鄰居收入越高,自己報告的幸福感越低。這個效應大,換一種算法也穩,而且高度顯著。作者的表述是,「鄰居收入上升」和「本人收入下降同樣幅度」帶來的幸福感下降處於同一數量級。改成同一個人前後自己跟自己比之後(這叫加個體固定效應),系數方向不變、大小也相近,只是顯著性降到了 10% 的水平。再限定在同一個州、同一輪調查之間比(這叫加州和調查輪次的固定效應),結果基本不變。這說明它不是「愛搬去窮地方的人本來就更快樂」造成的,也不是州一級某些沒測到的因素造成的。效應在常和鄰居來往的人身上更強,在只和社區外朋友來往的人身上不顯著。租房的人和自己有房的人沒有差異,這一點不支持「貴地方房價高,所以實際可花的錢少」這種解釋。幸福感只隨學歷相同的鄰居的收入而下降,對學歷不同的鄰居的收入幾乎沒有反應。而且它主要是通過「對自己物質處境的滿意度」傳過去的,不是通過對家庭生活等其他方面的滿意度。最後,如果本人和鄰居的收入按同樣比例一起上升,幸福感仍然上升
證據等級
B
來源
Luttmer EFP (2005). Neighbors as Negatives: Relative Earnings and Well-Being.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0(3), 963–1002. https://doi.org/10.1093/qje/120.3.963;Luttmer EFP (2004). Neighbors as Negatives: Relative Earnings and Well-Being. NBER Working Paper No. 10667(本條引用的表述與數量級按這一版逐字核對). https://www.nber.org/papers/w10667
備註
定 B 級的理由有幾條:數據來自反覆回訪同一批人的問卷,只有這一項研究,樣本又在國外;看的結果是受訪者自己報的幸福感,不是錢。作者確實用統計手段排掉了幾類干擾,比如同一個人前後比、同一個州同一輪之間比,但終究不是隨機試驗。中國人群也沒有可以引用的同類數據。收益量級定「中」,是沿用本節第 23 條(別指望買東西改善心情)的口徑。省下的錢確實可能到萬元級。但「省下這筆錢能換來多少幸福感」沒有數字支撐,所以不按萬元級記成「大」。這條不反對為更大的房子、更安靜的小區、更短的通勤花錢,那些買的是東西本身。要攔的是「同事都換了,我不能比他們差」這一個理由。住處該按甚麼排序見第 4 節第 13 條。買東西調情緒見本節第 23 條(別指望買東西改善心情)。在網上老往上比見第 3 節第 21 條(別把「別人過得怎麼樣」當每日必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