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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節 · 別把自己搭進去:法律與財產安全 · 第 21

被限制消費或者被列入失信名單,先查清是按哪一條納入的,能糾正的申請糾正

成本

不花錢。去執行法院查清自己是按哪一項納入的。準備好履行憑證,也就是已經還了錢、已經照判決做了的憑據,或者準備擔保材料。生活、經營必需的那筆消費,要一次一申請。難在得自己一趟趟跑、一次次申請。

說人話

先弄清自己是被限制消費,還是被列入失信名單。這是兩件事,可能只中一樣。失信名單隻有六種情形能納入,期限 2 年。已經履行完畢等七種情形,法院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刪除,積極履行的還能提前刪。限高禁的是花被執行人的錢做八類消費,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可以一次一申請。

收益

納入失信名單隻有六種情形。一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二是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妨礙抗拒執行。三是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規避執行。四是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五是違反限制消費令。六是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擔保,或者已經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足夠清償的,法院不得按第一項(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納入。被執行人是未成年人的,不得納入。納入的期限是 2 年。以暴力威脅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的,或者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 1 到 3 年。已經履行完畢、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等七種情形,法院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刪除。積極履行或者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還可以提前刪除。限制消費令禁止的是用自己的財產做八類消費。一是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是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高消費。三是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是租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辦公。五是買非經營必需的車輛。六是旅遊、度假。七是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是花高額保費買保險理財產品。因為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要做其中一項的,應當向法院申請,獲得批准才能做。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解除限高(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最高人民法院 (2017 修正). 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二、三、四、十條).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7182.html;最高人民法院 (2010). 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八、九條). 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1650.html

備註

限高就是限制高消費。這個規定 2015 年經法釋〔2015〕17 號修改,名稱改成了《……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本條按最高法官網上能逐字核對的 2010 年文本引用,修改後的文本 TODO(待核實:最高法公報頁在本機返回 502)。失信名單和限制消費是兩回事,可能只沾上一樣。這兩樣也都不等於徵信有污點,從名單裏刪掉不會改徵信,見第 7 節第 20 條(上過失信名單之後怎麼重來)。限制的是花被執行人的錢,配偶、子女花自己掙的錢不在此列。但拿被執行人的錢供孩子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是明確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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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204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