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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節 · 普通人容易踩的法律紅線 · 第 20

孩子生下來養不了,只有民政登記這一條合法出路:收錢把孩子給人可能按拐賣罪判,扔下不管是遺棄罪

成本

不花錢。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辦收養登記,要交材料,還要等審核和收養評估,前後要花些時間。

說人話

養不了有出路,但合法的只有一條:到民政部門辦收養登記,收養關係從登記那天才成立。私下把孩子給人,尤其是收了錢,可能從「送養」變成拐賣兒童罪,起刑就是 5 年以上。把孩子扔下不管、拒不撫養,情節惡劣的是遺棄罪,判 5 年以下。

收益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加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 17 條,說的是怎麼區分賣親生孩子和民間送養。判斷標準是「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也就是看有沒有想靠這件事掙錢。有三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出賣親生子女,按拐賣婦女、兒童罪定罪。第一種是「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生育後即出賣子女的」。第二種是「明知對方不具有撫養目的,或者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具有撫養目的,為收取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第三種是「為收取明顯不屬於『營養費』『感謝費』的巨額錢財將子女『送』給他人的」。反過來,不是為了掙錢、確實迫於生活困難私自送養、只收少量營養費感謝費的,屬於民間送養,不按拐賣罪定罪。再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條規定,能當送養人的只有三種:孤兒的監護人、兒童福利機構、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 (1997). 刑法(第二百四十、二百六十一條).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10). 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法發〔2010〕7 號,第 17 條).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977.html;全國人大 (2020).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一千一百零五條). 鹽城市人民政府轉載收養編全文 https://xxgk.yczf.gov.cn/xzf/ycmzj/fdzdgknr/fgwj_41995/202112/t20211203_1506640.shtml

備註

這條不談要不要生,只解決生下來之後那個岔路口。省事的做法按這個順序走。第一步,去醫院生,產檢和住院分娩見第 27 節。出生醫學證明是後面所有手續的前提。第二步,要送養就直接找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別經由中間人。錢一旦過手,性質就可能變。產後一年之內,如果出現「有傷害自己或者傷害孩子的念頭」,按急症處理。孕期和產後要立刻去醫院的清單,見第 27 節第 7 條。產後 42 天複查同時是產後抑鬱篩查,見第 27 節第 16 條。有自殺念頭時打 12356(TODO: localization),見第 1 節第 25 條。本條沒有配案例:拐賣親生子女的官方典型案例,本輪沒有逐案核對,所以只引了條文和意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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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第 243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