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偽造事故、別誇大損失騙理賠:這是保險詐騙罪,幫你作證、幫你修車、幫你鑑定的人一起算
成本
不花錢,也不費時間。這一條要做的,只是不去做。
說人話
編造事故、誇大損失去騙理賠,是保險詐騙罪。數額較大的判 5 年以下,還要罰 1 萬到 10 萬元。「找人幫忙」也不免責:幫你作證、幫你鑑定、幫你評估財產的人,故意出假證明的,和你按共犯一起定罪。安徽宣城那起案子裏,王某信等 8 人判了 4 年到 2 年,各罰 1 萬元。
收益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列了五種情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也就是編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投保對象。(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三)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數額較大的,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5 至 10 年,並處 2 萬至 20 萬元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 10 年以上,並處 2 萬至 20 萬元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一條的末款還規定了幫忙的人怎麼辦。說的是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他們故意出具虛假的證明文件、給別人騙保創造條件的,按保險詐騙的共犯處理。也就是和騙保的人一起定罪。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沒出保險事故卻謊稱出了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退保費。用偽造、變造的證明資料,或者編造虛假事故原因、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公司對多報的那部分不賠,已經賠出去的要退回來或者賠償。案例:安徽宣城張某松案中,王某信等 8 人因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到 2 年不等,均並處罰金 1 萬元。這案子牽出的一起虛假訴訟裏,保險公司核定損失 2 萬元,當事人靠偽造車輛轉讓協議取得起訴資格去打官司,法院判賠 7 萬餘元。這份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於 2019 年 9 月 26 日經再審被撤銷。《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要求:賣保單和賠錢這兩頭(承保端和理賠端)都要核驗風險資訊。還要探索建立多險種的行業反欺詐資訊平台、反欺詐情報中心。這些平台對欺詐可疑數據集中篩查。線索交由行業協會、反欺詐組織和保險機構核查。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金融監管總局和它的派出機構,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銜接的對象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全國,2024 年 7 月 31 日印發)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經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的整合文本)第一百九十八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ff808181796a636a0179822a19640c92;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5 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https://flk.npc.gov.cn/detail?id=2c909fdd678bf17901678bf7c4060811;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024). 關於印發《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的通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86/202409/content_6975080.html;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轉載《法制日報》(2020-01-13). 殺妻騙保牽出案中案. http://www.ah.jcy.gov.cn/jczt/jjslhyqkjc/mtjj/202001/t20200113_2758841.shtml
備註
有幾種自以為無害的做法,其實都在這五項裏。出了小事故,找修理廠「多報一點」。把舊傷舊損算進這一次。和朋友對撞一下再報案。沒出事卻編一個出來。車險該怎麼買,見第 5 節第 26 條(三者險買夠)。涉及人命的那一檔,也就是給家人投保後故意造成他死亡,法條明確要數罪併罰,見第 8 節第 38 條(給家人投保)。醫保那一側是另一套規則,空刷醫保卡、拿醫保個人賬戶套現按詐騙辦,見第 5 節第 13 條的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