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 BMI 控制在 20–25,超重就減
成本
不花錢。飲食加運動每天都要佔時間。這是全節最費毅力的一條:要長期管住嘴、邁開腿,減下來之後維持比減更難。
說人話
死亡的概率在 BMI 20–25 這一段最低。BMI 到 27.5–30 高約兩成,30–35 高約四成半,35–40 接近翻倍。東亞人對超重更敏感,BMI 每高 5,風險高約四成。
收益
把 239 項往後跟蹤的研究的個人數據合起來算(只記錄、不分組)。這份分析只留了三類人:從不吸煙的、入組時沒有慢性病的、入組後又活過 5 年的。結果:死亡風險在 BMI 20–25 最低。BMI 25–27.5 高約 7%(HR 1.07)。27.5–30 高約 20%(HR 1.20)。30–35 高約 45%(HR 1.45)。35–40 高約 94%(HR 1.94)。40–60 是 2.76 倍(HR 2.76)。BMI 25 以上的人每高 5 kg/m²,東亞人群的風險高約 39%(HR 1.39)。
證據等級
A
來源
Global BMI Mortality Collaboration (2016). Body-mass index and all-cause mortality: individual-participant-data meta-analysis of 239 prospective studies in four continents. Lancet. https://doi.org/10.1016/S0140-6736(16)30175-1
備註
爭議。有一方認為「胖一點反而活得久」。他們匯總後得到:超重的人死亡風險低約 6%,輕度肥胖的低約 5%。也就是說略胖一點反而略低。雙方分歧主要在要不要把三類數據剔掉:抽煙的人、已經得病的人、剛入組頭幾年的數據。之所以要剔,是因為重病的人會先瘦下來。那項匯總 239 項研究的分析把這三類剔掉之後,超重帶來的風險又出現了。另外還要注意,沒有隨機試驗證明減重本身能降低總死亡率。上面的收益是拿不同胖瘦的人橫着比出來的,不能直接當成「減掉就能拿到」的折扣。反方那份匯總出自 Flegal KM 等 (2013). Association of all-cause mortality with overweight and obesity using standard body mass index categories: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analysis. JAMA. https://doi.org/10.1001/jama.2012.11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