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章節目錄

23 節 · 學甚麼技能划算 · 第 1

不滿 16 周歲沒有「去打工」這個選項:招你的單位每月被罰 5000 元,肯招的都是黑工

成本

不花錢。花一分鐘算一下自己多大。

說人話

初中畢業一般 15 到 16 歲,正好卡在這條線上。不滿 16 歲,單位招你就是違法,每用一名童工每月罰 5000 元。所以肯要你的,都是明知違法還敢用的單位。真出了事,醫藥費和賠償只能找這家單位要,它賴賬或者跑了,就沒人替它兜底。

收益

《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第五十八條:沒有正當理由、不按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第六條:「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逾期不改正的按每人每月 1 萬元罰。第七條:介紹童工去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第十條: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傷殘或死亡的還要一次性賠償。第十三條只留了一個例外:文藝、體育單位經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 16 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全國)

證據等級

A

來源

全國人大常委會 (2018). 義務教育法(2018 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十四、五十八條).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110/t20211029_575949.html(教育部刊登);國務院 (2002).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 364 號,第二、六、七、十、十三條).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798.htm

備註

受益人是自己。滿 16 歲以後打工是合法的。但肯要一個 16 歲、沒學歷的人的崗位,正好是本節第 10 條(挑抗自動化的技能)講的那一類:流程固定,最容易被機器頂掉。第 19 節講的加班費、年休假、工傷待遇,前提都是有勞動關係、有證據。黑工這兩樣都沒有,那些錢也就拿不到

查看本條簡體原文

全書第 434 條,共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