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買的東西出了問題,先向平台要賣家和帶貨人的資訊,平台必須給
成本
不花錢。向平台提出要求就行。
說人話
直播間買東西出了問題,最常見的死結是你找不到該告誰。這時候你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提供直播間運營者和帶貨人的資訊,以及相關的經營記錄。平台必須給。
收益
發生消費爭議的時候,直播營銷平台的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的相關資訊,以及相關的經營活動記錄。這一條解決的正是直播維權裏最常見的死結:找不到該告誰
證據等級
A
來源
國務院 (2024).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 778 號,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3/content_6940159.htm:「經營者通過網絡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依法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義務。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資訊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資訊。」「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義務。」
備註
下單之前把直播畫面和主播的承諾錄屏留下來。出了問題先向平台要賣家和帶貨人的資訊,再決定是投訴還是起訴。同一個條例還規定了三件事。一是商家不得自己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二是不得把「不適用無理由退貨」設成默認選項。三是沒有經過你確認,不得拒絕你退貨。